文 | 胡群
近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CHFS)、蚂蚁金服集团研究院联合发布《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专题——中国居民杠杆率和家庭消费信贷问题研究》(以下简称《调查》)显示,收入越高的城镇家庭,负债拥有率越高。负债拥有率指有负债的家庭比例。
《调查》显示,城镇最低收入的20%家庭,负债拥有率从2013年的29.8%降至2019年的16.9%;最高收入20%的家庭,负债拥有率则从2013年的38.8%升至2019年的41.3%。如果将城镇家庭收入分为五档,即最低20%、最低20%-40%、最低40%-60%、最高40%-20%及最高20%,可以大致发现,家庭收入越高的家庭,负债拥有率越高,近年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
虽然低收入城镇家庭的信贷拥有率较低,但低收入负债家庭债务收入比高。
“在最低收入20%的家庭,正规的负债收入比,即银行借款,是其收入的2.9倍,民间负债是8.5倍。比如说我家挣5万块钱,从银行借了15万,从亲朋好友等民间借贷渠道借了40万,加起来差不多是我11倍的收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表示,非银行借贷约定的还款期限一般是两年,如果还不起,只能借新还旧,这需要引起关注。
收入越低的城镇家庭,总负债收入比越高,尤其是非银行负债收入比越高。一般而言,民间负债的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这更加重了低收入家庭的利息支出。
“实行同样的标准表面上看似公平,实际上提高了低收入人群获得金融服务的难度,剥夺他们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只有根据不同人群的需要,设计和提供满足不同人群需要的产品,使不同阶层都有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才是公平的金融服务。出于对低收入人群的不信任而设置的旨在将其排斥在外的贷款条件和手续,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发布的《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19)》指出,此前的调研表明,手续烦琐、缺乏担保抵押、没有合适的金融产品等是造成金融排斥的主要原因。这些损害金融包容性因素的存在,主要是因为金融机构对高端客户和低收入客户采用相同的风控标准。低收入客户因为很难达到这样的标准而被排除在外。提高金融的包容性,金融机构需要简化手续、减少对低收入人群的排斥。
中国人民银行10月21日发布的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18年)显示,获得过借款的成年人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在银行以外的机构、平台获得过借款的成年人比例城乡差距较小。2018 年,全国成年人在银行获得过贷款的比例为39.88%,农村地区为34.62%;在银行以外的机构、平台获得过借款的成年人比例为22.85%,农村地区为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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