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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 普惠金融才是最好的可持续性公益

 

编者按

普惠金融自2005年引入我国金融市场以来,一直存在着与扶贫、慈善孰优孰劣的争论。不少人士认为对于低收入人群更应该发放扶贫资金或者慈善款项,而不是施以具有一定利率的普惠金融信贷。也许,要厘清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搞清楚金融活动与扶贫慈善的本质区别,才能真正理解普惠金融为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服务的本质,才能真正帮助社会低收入群体摆脱贫困,走上富裕和幸福的生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顾雷博士就普惠金融与扶贫慈善问题发表意见,深刻剖析普惠金融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的独一无二的金融扶贫角色,也欢迎业界同行参与讨论。

观点 | 普惠金融才是最好的可持续性公益

 

作者简介

顾雷,法学博士,金融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CAFI)研究员、硕士生导师。近年来主要研究互联网金融、破产重组、普惠金融监管以及证券市场违规犯罪问题。

孟德斯鸠在2000年前就曾经说过:“有商业的地方,便有美德。”

不幸的是,自古以来我国传统社会理念中都本能地痛恨商人,无论是《论语》还是《道德经》中,认为“无商不奸”,商人在传统文化中基本都是惟利是图、不择手段的形象,似乎这样才符合传统社会对商人的印象。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怪象,人们一方面享受着越来越发达的商业社会所带来的便利,体验着从未有过的富足安逸的生活,一方面却一直在责备和轻视商业和商人。

今天,这种误解似乎已经扩展到普惠金融领域。人们对扶贫慈似乎情有独钟,更能理解和接受,而对那些借钱给低收入人群收取一定利息的商人却越来越鄙视,以此占据道德制高点。但是,我们只要对普惠金融和公益慈善稍加对比分析,就可以发现扶贫慈善存在的缺陷,破除人们对普惠金融的误解,正确认识普惠金融可爱本质,真正做好服务社会低收入人群,为全社会提供及时、可得和安全的金融服务。

一、普惠金融目的就是服务于他人,公益扶贫并非全部如此

从本质上讲,一切金融活动归根结底是以金融消费者为核心展开的,最终由金融消费者决定市场的走向。金融机构虽然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可以最大限度满足金融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机构。因此,在商业模式下,金融机构会时时刻刻关注消费者千奇百怪、变化多端的金融需求,并据之调整业务模式和经营方式,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这时的金融消费者才真正最受重视,真正能得到最恰当的服务。但是,免费的扶贫或公益慈善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是免费提供的,从事扶贫或公益慈善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自我道德需求,或者是为了实现既定的某种理想,以此获得精神满足,其行动方式的设计通常不是以金融消费者需求为核心,而是以道德标准为中心展开的。所以,两者之间的差异直接反应在对客户或者金融消费者的服务动机的不同,并由此带来行为目的的差异。

其次,虽然慈善家或公益机构想帮助贫困人群,但人的需求是无限的,而能满足无限需求的手段、资源都是有限的。这种窘境是必然的,加上缺少定价这一至关重要的市场信号,不可避免的掺杂着很多人为的不确定因素,导致资金供给和市场需求脱节,不知道怎样做的效果才是最好,服务对象和资金流向背离,所以,这种扶贫或者慈善帮助在一定程度上是盲目的、效率低下的和短暂的。

最后,由于缺乏市场渠道,金融消费者很难提出自己的真实资金要求。一方面,白白地得到了扶贫资金或者慈善款项,这在道德上已经不再允许受惠人再提出更多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受惠者无所失而有所得,不清楚自己更迫切的要求是什么,很难对自己免费得到的钱款有更多珍惜之情,发生挥霍和浪费也并不意外。比如你送他10万元,他很高兴地接受了,但他可能更多地花费在普通消费上,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用10万元来摆脱贫困。

二、普惠金融加大扶贫的边际效应

在普惠金融开展过程中,金融机构的商业规模扩大,成本降低,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消费者的体验不断得到更新和改善。于是,金融机构较之纯粹的公益扶贫或慈善事业,其最大优势在于金融机构具有自动扩张的能力,能为自身进一步的扩张提供资金资源,但公益扶贫或慈善事业无法实现。因为公益慈善不能为自身的扩展提供必要的资源。比如说,办一家公益性的扶贫机构,所需投放经费较少,但如果将这个扶贫机构推广到全国,需要投放资金将成十倍百倍增加,庞大的资金可能无法解决。同时,由于没有利润和价格的优势,扶贫机构主要依靠精神上的凝聚力,评价和激励其员工存在困难,无法要求其全心全意投入其中,也难以评估他的工作成绩,以进行奖罚。显然,但公益慈善缺乏自扩张的能力,缺少长期投入和积累,更多情况下是处于不稳定状态。

只有金融商业活动或类金融商业活动能缓解上述矛盾。因为普惠金融在提供有偿服务时,可以提供无偿服务。因为金融消费者希望自己选择的银行是有“社会责任感”的“有良心”的金融商家,为了响应金融消费者的这种要求,许多成功的金融机构或银行家在这种免费金融活动中都十分踊跃。特别是伴随着科技的进步,资源的丰富,金融机构(银行家)越来越多地提供边际成本较低的免费商品,以取悦金融消费者和潜在的金融消费者。最近很多传统商业银行下设普惠金融部,在很多营业网点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免费银行理财咨询、休息、餐饮、金融信息查询服务,甚至包括诸如存点东西、电话、上网、兑换零钱以及如厕等便利服务。其他的类金融商业机构也大体以免费为主,这极大地改善了消费者的整体福利。

三、低收入人群更需要长久的普惠金融,而不是短暂的慈善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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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能满足低收入人群最迫切需求,引导有效利用有限的资源。

对低收入群体而言,因为拥有的资金很少,如何最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成为最大问题。因此,低收入群体更需要有效率的普惠金融资源,而不是低效、均等的扶贫慈善。如此,才不会陷入“扶贫扶贫,越扶越贫”的恶性循环。

如果是免费得到的东西,即付出的边际成本为零,对它的任何使用其收益都为正,难以确保金融消费者最有效率地使用这种稀缺资源。比如,给每人免费发放一万元现金,与他自己挣得的一万元,在消费时的计算方式、心里感受、消费速度显然都是不同,正如俗话所说“有付出才会珍惜”,免费的更容易造成无谓的浪费。加之如果免费发放的物质的实际成本高昂且数量稀缺,就导致慈善行为尤其是长期项目的难以为继最终失败。

但是,互利互惠的普惠金融可以解决这一矛盾。正是普惠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能力与资金方面的完美结合,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小额信贷服务,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使得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使得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水平取得新突破。

对普惠金融机构而言,收益高于成本;对金融消费者来说,收益也高于成本。因此,金融机构会尽全力满足低收入群体最迫切资金需求,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低收入群体则能获得生活最有价值的东西,真实地改善他的生活状态,提升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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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工作岗位,增加经济收入和提高个人生存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课题组发布《普惠金融赋能就业研究报告》显示:度小满金融开展“有钱花”信贷服务以来,已带动就业超323.2万人,其中“满期贷”教育分期业务带动就业254.9万人。

显然,普惠金融不仅能帮助穷人以最有效的方式消费,更能提供工作岗位,提高穷人的收入。而就业对于个人能力的提升,对于缓解就业市场压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课题组发布《普惠金融赋能就业研究报告》还显示:度小满“有钱花”用户中,小微企业主和兼职做小生意的“两栖青年”占比超65%,度小满“有钱花”的小微融资服务,帮助这些“新时代的个体户”,在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个人收入等维度上获得提升。获得贷款服务的“新时代个体户”,其中48%的人扩大了经营范围,个人税后年收入增加4.2%。度小满“有钱花”为“两栖青年”提供了更为灵活、便捷的贷款服务,报告显示,自获得度小满“有钱花”服务以来,有40%的用户从兼职转向全职创业。

由此可见,各行各业新的就业形态、新的就业机会层出不穷,学会用金融手段投资个人成长,提升个人就业“硬实力”,是未来就业者应对就业难题的新思路。正所谓授人以渔才是真正的脱贫致富之道,普惠金融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工作岗位,增加经济收入和提高个人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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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有助于完善信贷供给,形成多层次的信贷体系。

中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但是传统金融机构受限于风控技术、成本、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无法做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商业可持续的信贷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小微企业平均在成立4年零4个月后第一次获得贷款,也就是说小微企业要熬过了平均3年的死亡期后,才有机会通过银行信贷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这显然是不符合生产经营逻辑和经营者预期的。

但是,普惠金融可以通过金融科技的发展与数据的不断积累,对个人信贷、小微企业进行深入了解,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以及非盈利机构的金融供给,还亏通过资金方与助贷机构(诸如小贷公司、互联网平台机构以及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大信贷业务的深度与广度,尤其对消费金融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有一个较大提升,使得资金方的资金可以较为顺畅地流向客户,支持小微客户发展、推动就业、提升税收收入、刺激消费,打通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对实体经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普惠金融拥有市场化、便利性高和灵活性强特点,无论是在产品结构还是产品体验上均与传统的信贷产品有较大的区别。毫无疑问,我们可以将普惠金融视为我国信贷体系的重要工具之一,不仅是传统信贷体系的有益补充,也可以促进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和高质量的信贷体系,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近期强调的“积极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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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能避免免费公益的寻租行为。

当今世界,资源是稀缺的,而将这种稀缺的资源免费奉送,以满足人们无穷的欲望,显然是不可长久持续的,必然存在数量控制。只不过这种数量控制不是通过自愿市场交易行为自动产生,而是设定某种人为的“客观”标准,这就容易产生寻租。比如说,我们设定在全国选取十个贫困地区进行扶贫,但全国想要得到扶贫的地区可能数以倍计。这些潜在的报名者就会各显神通,在非生产性的领域进行竞争,比如动用舆论或政治资源,或是伪造数据,贿赂评委等。这些消耗对每个地区而言有利可图,但对整个社会是无益的,而且其成本高昂,甚至很可能超过将发放的免费资金总额。

但是,普惠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市场利率机制,提供公开信息,给所有金融消费者提供均等的机会,对他们直接有所了解的资源加以权衡,为相距遥远素不相识的个人的需求提供服务,从而有效避免了免费公益的寻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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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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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Academy of Financial Inclusion at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CAFI)是在中国人民大学小微金融研究中心(2014年底成立)基础上建立的一家新型研究机构。CAFI致力于打造一流的专业智库和行业交流平台,推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实现“好金融与好社会”的愿景。 CAFI专注学术研究,探索普惠金融相关领域前瞻性倡导活动;汇聚国内外资源,开展研究与倡导、交流与合作、教育与能力建设以及创新与实践,为行业实践者和研究者、政策制定者与监管者提供支持。 CAFI拥有一支由行业资深学者和专家领衔的国际化专业团队。CAFI设有理事会和学术顾问委员会,成员分别来自监管机构、知名商业机构和国内外研究机构。CAFI的战略合作伙伴包括Visa公司、蚂蚁金服集团、中国民生银行、宜信普惠及飞贷金融科技等国内外知名机构。现任院长由贝多广教授担任,赵锡军教授担任联席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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