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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数字技术和普惠金融的结合是普惠金融领域的重大进展,数字金融的出现,深刻地改变了普惠金融发展方式,同时也对监管政策,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CPCP数字金融与普惠金融客户保护与赋能国际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尹优平在发表演讲时表示,监管部门既应该充分认识到数字普惠金融的巨大潜力,也应以新的理念指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确保数字普惠金融的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让更多的人享受发展成果。
 
 
演讲全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嘉宾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够参加此次国际研讨会,首先我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对本次会议的顺利举办表示祝贺,同时,对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各位专家学者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的主题,包括数字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恰恰是我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的核心职责,这两个关系是密切相关的,而且是有机统一的。借此机会,我想围绕会议主题,与在座各位专家分享四方面内容,请大家不吝赐教。
 
 
迎接新的挑战:新时代要更加注重数字普惠金融和消费权益保护
 
作为金融创新的热点,数字技术的应用深刻改变了普惠金融发展方式,也催生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大家知道,G20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普惠金融在迈向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数字普惠金融将大数据、云计算、生物识别、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于普惠金融目标的群体服务,使传统的金融服务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不但具有共享、便捷、低成本、低门槛的特点,也使得金融排斥的群体能够享受到更多样的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数字金融具有技术性、规模性、草根性、传染性和隐蔽性等特点,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会更加得复杂多样,这些特殊性使得数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在立法规范,监督管理,安全保障和客户隐私保护以及纠纷处理等方面都和传统模式有很大的不同。数字时代的金融消费者在享受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是数字金融的消费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现有的一些法律制度没有金融消费者保护和金融服务质量方面的规定,特别是对于基于互联网发生交易的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等法律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数字金融造成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消费者与经营者以虚拟网络平台来进行交易,很难判断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所以,发生纠纷时对消费者的举证就难度更大了。
 
三是资金安全存在隐患,且个人隐私容易泄露。数字金融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一系列存储、收集等,使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威胁,加之现在的数据有着商业利益的驱动,所以会导致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四是数字金融对消费者也带来新的风险。这些新的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驱动带来的风险,监管驱动带来的风险以及技术驱动带来的风险。这些风险在数字时代更容易体现出来。
 
五是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跨国性日益显现。数字金融受互联网开放、共享和全球互联网影响,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流通便利。金融消费者的“无国界性”和不特定性对数字金融消费者保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数字金融教育的地缘特征不明显,对传统的司法管辖划分的原则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在这几年,特别是人民银行消保局成立六年来,一直也做着和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工作,这方面的感受还是比较深的。
 
 
树立新的理念:新时代数字金融要更加注重以客户为中心和负责任金融
 
今天我们的主题是“以客户为中心”,我们倡导新时代数字金融要更加注重以客户为中心和“负责任金融”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2月22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正确把握金融本质,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效地处理重点领域的风险,这对我们做好新时代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和普惠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一,要坚持金融为民,以客户为中心。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与人民群众关系极为密切的工作,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保护好广大消费者权益,是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机制。可以说,中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经迈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因此,要科学地把握新时代赋予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新使命,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做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和普惠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及落脚点,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问题导向,从金融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出发,增强措施的获得感,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努力实现金融便民,金融利民,金融惠民,多解人民之忧,多谋人民之福利,切实保护好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
 
第二,要大力倡导负责任金融理念,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过程中,不负责任的数字化可能放大或扩散金融风险,加上数字鸿沟的存在,就极有可能使普惠金融出现倒退,同时对消费者会造成损失,迫使消费者回归非正规渠道,出现所谓的金融再排斥。为此,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应大力提倡负责任金融理念,从法律和实践层面,从监管者、服务提供者到金融消费者都应尽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夯实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消费者的责任,建立一个负责任的金融生态圈。
 
 
取得新进展:新时代人民银行更加注重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数字普惠金融
 
正是基于对数字普惠金融方面的巨大潜力,人民银行金融消费保护局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这方面的跟踪研究与探索实践,也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积极完善制度依据。比如在完善金融消费保护方面,我们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也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参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指南》、《金融数据跨境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的制定;会同银保监会消保局联合制定出台《金融消费者投诉统计分类及编码》行业标准。
 
二是注重多方联动,大力开展金融教育。明年我们精心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6月份,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活动;9月份,作为“金融知识普及月”等一系列集中式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同时,我们还和广电总局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一些免费的金融广告,金融领域的宣传片,比如《请明辩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真假》,“3·15”期间在中央电视台各个频道进行轮番播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去年,我们还和银保监会和国家网信办联合举办了一次大型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素养的金融知识联合教育活动,应该说参与面之广,收到的效果之好也是前所未有的。
 
三是注重问题导向,不断强化监督检查,针对近几年,我们从投诉中反映出来的一些客户,特别是消费者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重点对银行业机构和支持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促进了各部门金融消费权益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注重协同配合,持续优化突出管理。大家知道,人民银行有个12363电话,目前在各个省已经实现了一点接入,很方便地接受了各消费者对不同需求的投诉,也传达了各个行业消费者对各个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的心声。
 
五是因地制宜,稳步地深耕普惠金融。人民银行一直代表我们国家参加GPFI(普惠金融联盟)等一些国际组织的活动,能够充分发挥行内外和地方普惠金融协调机制的作用,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落地见效;同时,我们作为GPFI第三任轮值国主席,也签署制定了数字普惠金融的高级原则,在2016年杭州峰会上也进行了发布,这是作为我们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最高级的原则。这是我们从事的具体工作。
 
实践过程中,我们推出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指标体系,首次向社会发布了中国普惠金融的指标分析报告,也完成了中国省级普惠金融指标体系的分析报告,应该说这些数据都是第一手的资料,对我们国家整个普惠金融数据的反映和效果是非常具有指导性的。
 
最近,我们也积极地和国际机构进行合作和交流,启动了“普惠金融全球倡议”FI和GI的中国项目,这一段时间我们的工作还是非常有效果的。
   
 
推动新发展:时代数字普惠金融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的路径和建议
 
数字技术和普惠金融的结合是普惠金融领域的重大进展,数字金融的出现,深刻地改变了普惠金融发展方式,同时也对我们监管、政策、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有鉴于此,我们既应该充分认识到数字普惠金融的巨大潜力,也应以新的理念指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断创新,监管方法和手段,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确保数字普惠金融的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让更多的人享受发展成果。
 
第一,要完善立法,弥补制度短板,建议加快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法》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逐步完善金融消费权益的相关制度,明确数字金融的内涵和外延,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一个信息安全的规范和标准。
 
第二,加强教育,消除数字鸿沟。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共同发力,对消费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数字金融知识普及,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
 
第三,压实责任,夯实自律管理。一是要结合数字金融产品的特点,完善相关业务操作规范和内控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而且要强化员工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将客户保护纳入我们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二是要加强技术安全建设,更新技术手段,防范安全漏洞;三是要完善和客户沟通机制和争议处理机制,建立稳定和协调客户关系;四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治理管理作用;
 
第四,严格监管,促进规范经营。要进一步完善行为监管体系;二是要创新监管手段,引入监管沙盒,改变监管方式;三是平衡好创新与风险的管理,对创新的产品可以采取试点的方式来进行探索;四是要充分利用监管科技,利用科技手段武装监管部门,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五是加强国际监管协调;
 
第五,多措并举,构建多元机制。要充分利用创新数字技术,完善金融风险的预警机制,针对数字金融服务,建立多元化的征信体系和纠纷解决机制。
 
最后,让我们携手起来,携手共进,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抓住机遇,直面数字金融带给我们的挑战,进一步提高数字金融的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营造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让所有的市场主体都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带来的雨露甘霖,让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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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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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Academy of Financial Inclusion at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简称CAFI)是在中国人民大学小微金融研究中心(2014年底成立)基础上建立的一家新型研究机构。CAFI致力于打造一流的专业智库和行业交流平台,推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实现“好金融与好社会”的愿景。 CAFI专注学术研究,探索普惠金融相关领域前瞻性倡导活动;汇聚国内外资源,开展研究与倡导、交流与合作、教育与能力建设以及创新与实践,为行业实践者和研究者、政策制定者与监管者提供支持。 CAFI拥有一支由行业资深学者和专家领衔的国际化专业团队。CAFI设有理事会和学术顾问委员会,成员分别来自监管机构、知名商业机构和国内外研究机构。CAFI的战略合作伙伴包括Visa公司、蚂蚁金服集团、中国民生银行、宜信普惠及飞贷金融科技等国内外知名机构。现任院长由贝多广教授担任,赵锡军教授担任联席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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